第827章 正文完,感谢大家。

一个重生归来的黑道大哥,带着上辈子的记忆,改邪归正白手起家。

他是从泥里爬出来的人,但他愿意替跟着他的人撑伞。

他狠,但他狠得有理。

他霸道,但他的霸道从来只对恶人。

他这辈子最大的骄傲不是赚了多少钱、占了多少地盘,让多少人闻风丧胆...

而是洪星的兄弟们再也不用低着头做人。

是项越给了一群崽子一个家,一个真正的家,包容,接纳你全部的样子。

他用一辈子做了一件事,让那些在黑暗里待得太久的人,知道什么是光。

......

连虎。

一开始他的标签就是个“莽夫”,甚至有一些读者在一开始都会讨厌他。

没脑子,爱惹祸,冲动,又有一身让人忌惮的蛮力。

总有人说他能不能长点脑子,别老是给越哥惹麻烦。

写到后来我发现,他才是洪星最纯粹的人。

他的世界很简单,越哥对他好,他就把命交给越哥。

洪星是他的家,谁敢碰他的家,他就跟谁拼命。

他所有的冲动,都是因为在乎。

他所有的没脑子,都是因为有项越在,他不用去学算计。

项越活着,他就是项越的弟弟,项越死了,他一定会死在项越前面。

洪星上下所有人都知道他的臭脾气,但所有人也都愿意惯着他、让着他。

因为大家都知道,连虎这颗心是世上少有的赤忱。

他不需要成熟,不需要圆滑,他只需要永远做那个一拳砸出去不算后果的虎子,就够了。

......

童诏。

洪星的军师,刑部尚书。

法条不离手,眼镜后面永远是一双在算计的眼睛。

他把法条倒背如流,不是因为他喜欢法。

是他知道兄弟都是在刀尖舔血的。

他怕兄弟们因为不懂规矩吃亏,更怕兄弟们吃了亏还没处说理。

所以,一个混社会的大专生,硬是啃完了半人高的法律教材。

他本可以换个地方活得更好,但他把所有的聪明都用在了一件事上,让兄弟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站着把事办了。

他是洪星的盾,也是洪星的尺。

有他在,洪星的拳头就不会打偏。

......

巩沙。

小老幺,也是四兄弟里话最少的一个。

标志性的动作就是玩刀,噶蛋,性格偏执,阴冷,甚至带一点病娇。

不了解他的人怕他,了解他的人可能更怕他。

但老幺从八岁就跟了项越。

别人觉得他是怪胎,兄弟们只会心疼这个最小的弟弟。

他从不觉得自己孤独,因为他遇到了项越,遇到了连虎和童诏,遇到了洪星成千号兄弟。

他们永远不会把他当异类,他们只会觉得——巩沙,酷。

......

篇幅有限,咱们就不一个个说了,包括孙亮,小九,小六,疤蛇,猴子,老油条......

所有洪星的兄弟,有一个算一个,都是活得不好才走上这条路的。

这些人在遇到项越之前,都是被这该死的世道碾碎的人。